我院关心职工生活,为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今年继续为全院符合条件的在册职工办理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保障期限从2011年2月23日至2012年2月22日。若有需要理赔的情况发生,请当事人及时通知工会(此保险实效为3个月),由工会帮助职工办理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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