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日上午,由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张杨副主任带队的统计执法检查小组一行8人,对我院关于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从卫生统计违法违规行为、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指标数据质量、统计网络直报等四个方面进行。
为了迎接这次市卫生局统计执法检查,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在2010年7月27日,党院长组织信息科、人事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急诊科、设备科、防保科、放射科科主任,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市卫生局转发市统计局等四部门(市统发[2010]42号)文件,对照文件要求,安排布置了具体工作。以实事求是为原则,重点对统计基础工作和2010年以来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和主要统计数据质量以及数据来源进行了自查。按照检查内容,对照统计基础工作执行者情况和各项指标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核实。
市统计执法检查小组的专家分别对我院2009年的财务年报、设备总账及明细账、所有统计资料和报表、统计台帐一一进行数据核实。《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方面的检查,一方面核查了原始登记记录及病历存根,另一方面对网络直报数据进行查对。抽查三个科室,检查了护士交接班本,核实床位数指标。并且还对门诊日志、出院卡片;门诊、住院统计日报表,住院病历;死亡病历,健康检查人次原始记录、急诊科抢救人次登记册、死亡病人登记册、死亡医学证明书存根、医技科室(CT、MRI 、放射科)数据资料进行认真的检查,对在职、离退休人员数据与网络直报数据进行了查对。
整个检查工作在紧张有序中进行,上午11点30分,检查组对我院的检查结果进行了信息反馈。首先专家组肯定了我院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工作的成绩,认为我院在人员配备、人员资质、原始数据登记等方面做到了统计基础工作扎实,特别对人员分类与统计口径一致方面以及死因调查工作方面大加赞许。同时对我们统计工作的不足也进行了一一点评,认为我院在病案ICD-10编码准确率方面有待提高;统计分析内容方面要深入,内涵不够;门诊日志(新村社区、信号厂卫生所、义诊等)缺少原始记录等。
通过检查,使我们明确了医院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力度,加强法规学习,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二是从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入手,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工作水平。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报表管理,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规范报表、台帐的填报标准、指标口径一直,保证报表完整、清晰,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