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文件
市职改办字〔2015〕22号
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2015年度西安市工程师资格
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处(职改部门):
现将2015年度我市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实施。
一、评审范围
工程师的评审,只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在岗的助理工程师(含技术员)中进行,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列入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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