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九医院关于印发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07-21浏览:

西安市第九医院关于

印发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卫生所:

为进一步端正行业风气,切实解决当前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机制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结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西安市医疗卫生领域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卫函〔2021〕229)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西安市第九医院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方案印发如下,请遵照执行并认真组织落实。

西安市第九医院

2021年5月26日

西安市第九医院

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行业风气,端正医务人员行为,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提高医院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和依法执业意识,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促进医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为了加强对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西安市第九医院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党明海、郑菊贤

副组长:胡翔、梁照国、沈滨、吴周虎、马康孝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职 责:负责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主 任:马康孝(兼),副主任:黄垚、王毅、陈碧海

职 责:具体负责医院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全院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信息上报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行动范围

全院各科室、卫生所。

四、重点内容

(一)严格贯彻落实“九不准”。各科室、卫生所要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把“九不准”的要求“入脑入心”地贯彻到每名医务人员。对违反“九不准”的科室、卫生所及个人,医院相关科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止执业,情节严重的交纪委监察室,给予党纪、政纪处罚。

(二)严格落实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医院各职能科室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各科室、卫生所落实医院管理制度进行督导检查。

1.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科室、卫生所是否健全完善核心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

2.监管职责落实情况。重点查看药品、耗材等采购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逃避监管、从中谋利的现象。

3.进修实习人员管理情况。重点查看各科室、卫生所管理计划,科室主任或医务人员是否存在私自承接进修实习人员的情况。

4.依法执业情况。重点清查有无未经许可擅自执业,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行为,以及恶意借用、套用他人工号开具处方的行为。

5.医疗秩序情况。重点查看各科室、卫生所是否存在“微腐败、医腐败”行为,严厉查处医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帮亲威朋友协调挂号、安排病床和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赠送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对内部工作人员放任或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与黑恶势力之间存在利益输送行为的严肃查处。

(三)开展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等行业作风问题排查。查看是否存在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开具大检查、大处方,推诿病人,有偿转诊转治病人,参与贩号等违反职业道德操守的问题;查看是否存在商业统方、收受“红包”、回扣等违反“九不准”等问题。

(四)明确职责狠抓医疗质量。各科室、卫生所要进一步提高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行风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排查医疗隐患,完善医疗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各职能科室对医院的医疗质量安全和行风建设负有管理、监督和指导责任。各科室、卫生所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业务,更要抓行风,真正做到“管好人、看好门”。

(五)深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持续加强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宣贯工作,加强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从源头上强化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充分利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医患的沟通能力,尊重患者权利,重视人文关怀。

(六)切实加强学习教育。

1.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要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知法纪、懂法纪、守法纪,坚决守住法律法规底线、职业道德底线、做人做事底线。

2.开展宣传普法教育。要抓好正面宣传,继续运用医院网站、微博、微信群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院内外医德高尚、廉洁行医的人和事,加强正向引导,弘扬正能量,提升整个行业在群众和社会的形象。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增强依法执业意识。

3.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持续、系统开展职业素养教育、法律法规培训、岗前医德教育,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抓好卫生健康文化和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全院医务工作者不忘从医初心、坚守医德正道,真情实意服务群众,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医疗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21年5月-6月)。各科室、卫生所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任务清单,积极开展培训,对专项整治行动内容、进行强调部署。

(二)自查阶段(2021年7月-10月)。各科室、卫生所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做到群众举报线索排查到位、问题查处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1年11月一2022年1月)。医院将不定期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科室、卫生所将进行通报批评。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总结阶段(2022年2月一3月)。各科室对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要求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科室管理、行风建设等工作,逐步建立行风整治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卫生所要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深入开展整治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栏、电子屏、互联网、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行风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形成舆论震慑,引导社会舆论为专项活动营造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医院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对各科室、卫生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科室、卫生所将通报批评。

各科室、卫生所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医院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61165949

邮箱:xasdjyyyw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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