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大家学】(六)——六项纪律“负面清单”之生活纪律篇

发布日期:2024-07-24浏览:

★开栏寄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在全党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为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党员干部崇高理想信念,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西安市第九医院纪委推出【党纪大家学】系列栏目,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在不断推进我院廉政文化建设新举措同时,为我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六项纪律“负面清单”之生活纪律篇★

来源: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整理

参考中纪委国家监委官网相关报道(新华网)

转载自“清廉西安”公众号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

1、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3、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徳、家庭美德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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