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明节廉洁提醒——让清明更“清明”

发布日期:2021-04-01浏览:

2021年清明节廉洁提醒——让清明更“清明”

2021年清明节廉洁提醒——让清明更“清明”

“清明寒食好,春来百花开”。清明节将至,为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的正风肃纪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文明、安全、节俭、绿色祭扫新风,市九院纪委在此特向大家送上节日廉洁自律提醒:

2021年清明节廉洁提醒——让清明更“清明”

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清明祭扫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带头遵规守纪,自觉做到“五个严禁”:

2021年清明节廉洁提醒——让清明更“清明”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款物;

四、严禁祭扫活动中铺张浪费;

五、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2021年清明节廉洁提醒——让清明更“清明”

党员干部要做文明祭祀的引领者,遵规守纪的执行者。廉洁随行,提倡新风,文明祭扫,安全出行,铭记心中,过一个“清明”、文明、安全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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