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纪委监委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09-07浏览:

为进一步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近日,长安区纪委监委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典型案例。

长安区纪委监委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典型案例

1.长安区医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彭安海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收取回扣问题。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2020年1月至7月,向17名在编人员违规发放值班费共计25490元,时任该中心主任彭安海领取2220元;2020年,该中心根据开展体检工作天数发放工作补助,彭安海部分时间未参与体检工作,领取734.4元;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彭安海收受售后专员刘某向该中心推广使用胰岛素笔的回扣1000元。2022年6月,彭安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津补贴退回单位,违纪所得被予以收缴。

2.韦曲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代志康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问题。该中心自2020年1月至7月,向17名在编人员违规发放值班费共计25490元,其中,中心副主任代志康领取2280元;2020年,该中心根据开展体检工作天数发放工作补助,代志康部分时间未参与体检工作,领取979.2元。2022年6月,代志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津补贴退回单位。

3.砲里街道砲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青顺、原村党支部委员兼监委会主任王海强违规报销招待费问题。2018年5月14日,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王青顺安排王海强购买香烟用于村古会招待,共花费1695元,并在村集体账务中报销。2022年3月,王青顺、王海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予以收缴。

4.杜曲街道西樊村党支部原书记李长年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至2019年,时任西樊村党支部书记,以基础设施捐赠费名义违规收取群众宅基地款,并将收取的宅基地款放到村小金库用于村花园乡村建设及日常开支。2020年8月,李长年对工作重视不足,未对村民建房行为进行坚决阻止,致使村民建房未及时遏制,给长安区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李长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王曲街道藏龙寨村村委会委员徐来民违规领取河滩地大绿工程租地款及租赁地租金问题。徐来民在担任该村五组组长期间,未按程序签订租地合同,违规领取河滩地大绿工程租地款36600元;违规领取某集团租赁村五组集体土地租金10200元。2022年6月,徐来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予以收缴。

上一篇:中宣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2022年“最美医生”先进事迹

下一篇:吃了区长高档宴席,6名厅级干部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