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将对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望各科室工作人员务必在9月25日之前学习完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医务科
2013年9月5日
学分达标要求:
市级I类5分,国家级I类5分,
其他II级10分,院级II类5分。
注:市级学分即市级I类学分。
上一篇:我院举办2014年度急救技能培训考核
下一篇: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对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