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2浏览:

市卫生局将对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望各科室工作人员务必在9月25日之前学习完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医务科

2013年9月5日

学分达标要求:

市级I类5分,国家级I类5分,

其他II级10分,院级II类5分。

注:市级学分即市级I类学分。

上一篇:我院举办2014年度急救技能培训考核

下一篇: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对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