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救护车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9-29浏览:

根据工作的需要,我院准备公开招标采购救护车。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前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 资质要求:凡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下列条件的,均可参与招标。

1 、响应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 、响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响应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

4 、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

二、项目内容:1、福特全顺:全顺15座高顶V348型一辆

2、金杯海狮:SY5033XJH-W1型 两辆

三. 报名内容:

1、报名时间:2014年 10月 13 日8:30-11:30

2、报名地点:西安市第九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四、报名时携带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物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2、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汽车销售经营权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5、底盘车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盖公章)。

6、所投车载急救设备必须有该设备的唯一授权(复印件盖公章);

7 、所投救护车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救护车产品 .

8、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两份,其中1、2、3、4、5、6项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政府协议供货企业和公司;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获得招标文件。

3、参加投标代理商企业及生产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1500万元;(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报名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和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5、售后及质量承诺书;

五、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1、 领取招标文件及答疑时间:2014年 10 月13 日

2、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截止至2014年10月16日14: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西安市第九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3、 于规定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以上地点,迟到的文件将被拒绝。

4、 递交投标文件后,以递交文件先后顺序决定谈判顺序。

六、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16日14:30

2、开标地点:西安市第九医院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科室: 总务科

2.联系人:姜勇 电话: 82322307

3.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东段151号

4.邮编: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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