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医院继续为全院正式职工办理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保障期限从2014年2月23日至2015年2月22日。如果职工因病住院,请在出院后立即联系工会(此保险的实效期为三个月),由工会帮助职工办理理赔手续。
上一篇:医疗设备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下一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