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逐步停止使用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1-06浏览:

各临床科室、药剂科: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逐步停止使用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124号)称,甲磺酸培高利特在我国主要为片剂,临床上主要用于左旋多巴治疗帕金森氏症的辅助治疗。相关研究资料使用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存在增加心脏瓣膜损害的风险。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特发此通知,请立即遵照执行。

一、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医院各临床科室应逐步停止使用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对正在使用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治疗的患者应逐步减量停药,并采取适宜的替代治疗措施。

二、自2008年1月1日起,医院各临床科室不得再使用该药品。

三、各临床科室及药剂科应加强撤药期间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

四、各临床科室及各个部门应做好患者的稳定工作,有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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