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九医院 关于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8浏览: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行风建设,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医院行风工作的监督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7名。

一、聘请条件

(一)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责任心和敬业奉献精神,自愿、义务担任行风监督员。

(二)善于调查研究,能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身体健康,能投入一定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监督员工作职责。原则上本科及以上学历,群众代表无学历要求。

(五)未担任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行风监督员。

二、行风监督员聘期及待遇

监督员每届任期为两年,聘任期满后,自行解聘。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但原则上不超过两届。工资、奖金、福利等由原单位发放。

三、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及监督范围

(一)工作职责

1.对全院的行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和要求,参加行风民主评议、问卷测评、调研等有关活动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

3.收集行风建设共性问题,适时向医院反映、转递本人或他人对医院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及好的做法与经验。

4.宣传医院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任务和要求。

5.办理医院行风办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督范围

对全院的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聘请范围

西安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及群众代表。

五、聘请程序

(一)申请报名

凡符合上述条件、自愿参加医院行风监督员队伍的,请登陆西安市第九医院官网,从公告公示栏查找本公告,下载并填写附件表格,于2024年11月13日前发到电子邮箱:xasdjyyywk@126.com。

(二)考察审核

行风办对报名人员初步考察后报院党委审定,确定人员。

(三)其他事项

对于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医院将颁发聘书,聘用期限为2年,到期后视工作情况可续聘。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的活动、不完成交办任务、不履行监督员义务,或其他原因不宜再担任监督员的,可予以解聘。

附件:西安市第九医院行风监督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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