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小知识 | 慢性肝炎复诊目的

发布日期:2024-02-20浏览:

慢性乙肝病程往往较长,除遵医嘱药物治疗外,还应注意定期复查,因为复查是了解治疗效果和病情变化的必要程序,故不可忽视。

使用NAs药物期间检测项目

( NA s : 恩替卡、富酸替诺福、富酸丙酚替诺福)

每3 -6个月检测1次血常规、肝功 、高敏HBV DNA 定量、乙肝五项和肝弹等; 无肝硬化者每6个月1次腹部超声检查和甲胎蛋白检测等,肝硬化者每3个月1次,必要时做增强CT或增强MRI以早期发现肝细胞癌。 使用可能影响肾功能或?代谢的药物者,每6-12个月检测1次血磷水平、肾功能指标,有条件者可监测肾小管早期损伤指标。

抗病毒治疗结束后的随访项目 不论患者在抗病毒治疗过程中是否获得应答,在停药后前3个月内应每月检测1次肝功、乙肝五项和高敏HBV DNA定量;之后每3 个月检测1次,1年后每6个月检测1次。 无肝硬化的患者需每6个月1次腹部超声检查和甲胎蛋白检测等;肝硬化患者需每3个月检测1次,必要时做增强CT或增强MRI以早期发现肝细胞癌。

来源:感染性疾病科 编辑:宣传科 周颖 校对:宣传科 袁铭雪 审核:感染性疾病科 刘佳 宣传科 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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