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九医院 医疗联合体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8-09浏览:

为进一步打破体制机制壁垒,健全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的组织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升医疗资源的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在各成员单位之间建立统筹协调与分工协作机制,合理分流患者,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

(二)分级诊治原则;

(三)专科特色原则;

(四)资源共享原则(为转诊患者提供全部病历资料的复印件等);

(五)连续治疗管理原则;

二、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除急诊抢救外,签署医联体合作协议的乙方机构应将下列患者上转至协议甲方诊治:

1.乙方机构中急危重症及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3.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5.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6.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7.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签署医联体合作协议的甲方应将下列患者下转至协议乙方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康复: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手术愈合后需长期康复的患者;

5.需长期护理和照护的老年患者;

6.自愿要求转回乙方机构进行后续治疗或康复的患者;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8.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患者。

三、双向转诊流程

(一)乙方按转诊原则将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转至甲方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二)转诊患者持“双向转诊单(上转单)”到甲方医院就诊。

(三)转诊患者病情稳定后,甲方开具“双向转诊单(下转单)”将符合下转指征的患者转回乙方机构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四、工作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设立专门职能部门,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

2.甲方负责接诊乙方患者,确保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减少环节,对乙方上转的住院患者,实行优先就诊,对乙方送检的样本可直接为其提供相关检查服务。

4.实行资源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5.定期到乙方巡诊,开展技术指导和健康教育活动,以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免进修费为乙方培养卫生技术人才。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协助或指导患者选择合适的甲方专家和检查项目。

2.认真填写《双向转诊单》,写明患者的病情及诊疗情况。

3.对急危重症患者,应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并提前通知甲方,及时进行转送。

4.接诊转回乙方的患者,与甲方医师保持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随时反馈甲方的服务情况,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6.与甲方医院联合对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附件:1.西安市第九医院医疗联合体双向转诊单

2.西安市第九医院医疗联合体双向转诊流程图

2024年1月17日

上一篇:促进医疗质量同质化西安市第九医院受邀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医院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综合管理检查

下一篇:西安市第九医院医联体单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