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三级甲等医院)

发布日期:2017-09-11浏览: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三级甲等医院)

使用范围

起付标准(元)

第一次住院

第二次住院

第三次住院

第四次住院及以上

省医保

850

660

400

400

西安市医保

800

550

350

0

居民、大学生、少年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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