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7浏览:

2020年8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进行调整:

一、提高

1、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三级

起付线标准以上至1万元

1万元以上至5万元

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

88%

91%

95%

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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