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患者入院须知

发布日期:2016-03-25浏览:

尊敬的患者,您好!

欢迎您来到西安市第九医院就诊,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医疗服务,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办理入院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办理入院登记后,参加省医保、市医保、居民医保、高新医保、异地医保及合作医疗患者,持住院证和有效证件到医保办办理医保身份确认,3日内(节假日顺延)未去办理医保手续者,按自费对待,一切后果自负。

省、市医保:持医保本、医保卡到4号、2号窗口办理。

居民医保、合作医疗患者:持医保本到3号、1号窗口办理。

高新医保: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6号窗口办理

异地医保(陕西省境内参保职工及青海、新疆办理过异地就医和转诊转院患者):持医保卡到5号窗口办理。

市离休:持离休医保本到5号、6号窗口办理

西安市第九医院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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