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西安市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了2007年《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和《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附加协议书》。这是我院自2006年加入市医保后,连续两年与该中心签定此两项协议。此次附加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院可以收治单病种目录范围内的12种病的患者。这12个单病种依次为: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血管支架置放术;2、安装(更换)心脏永久性起搏器;3、人工髋关节置换术;4、人工膝关节置换术;5、安装脊柱内固定装置系统手术;6、脑血管畸形介入治疗;7、心脏射频消融术;8、肾移植术;9、恶性肿瘤手术治疗;10、脑出血手术治疗;11、胸内肿瘤手术治疗;12、重度烧伤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