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保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参保职工就医管理的通知摘要

发布日期:2007-08-07浏览:

西安市医保中心针对个别定点医院存在挂床住院、冒名顶替等严重违反医保政策的问题,特别下发了通知。现摘要如下:

一、各医院医保办应严格核对就医者的人、证、卡及专用病历本是否相符,及时为参保人员住院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对于不核实患者是否属于参保职工,造成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的,除追回全部医疗费用外,还将给予双倍扣除医疗费用、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终止协议等处罚,并建议劳动行政部门取消定点医院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各定点医院不得改写诊断结果,出具假的诊断证明,不得将病种目录以外的病种列入报销范围,套取医保基金。一经发现除追回全部医疗费用外,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各定点医院如故意弄虚作假、编造病例,我中心有权扣除该院的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也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建议取消定点医院资格。

望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市医保中心通知精神,医保办将继续每周深入各科,对住院者身份及住院病种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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