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农合结算政策

发布日期:2008-07-02浏览:

自2007年7月1日起西安市新农合结算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现将调整情况摘录以下:

1、调高了筹资标准:在个人缴费10元不变的基础上,将原来国家补贴40元提高为80元。即每位参合农民筹资水平为90元。

2、统一起付线标准:三级医院统一定为1000元,封顶线1万元。取消原来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分段计算的办法,补偿比例调高到40—50%(各区县比例不同)。

3、取消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统一设置起报点:三级医院为5000元、二级医院3500元。达到起报点后补偿比例为40%。

4、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可随其参合母亲享受住院补偿政策,补偿费用与母亲分别计算,母子共同享有1万元的封顶线。

5、雁塔区新农合实行转诊制度。三级医院住院必须有二级医院的转院证,否则不予报销。急诊入住三级医院者必须有120的急诊手续,报销比例为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的40%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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