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现将《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人工关节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人工关节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人工关节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认真遵守有关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科学、严格掌握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适应症。
(二)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人工全髋关节植入器材,不得通过人工关节植入器材谋取不正当利益。建立人工全髋关节植入假体来源的登记制度,并建立档案,保证假体来源可追溯。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应将用于手术病人的人工全髋关节假体合格条形码(或者其它证明合格文件)置于住院病历的手术记录中。
(三)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必须经2名以上相关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有明确的适应症,无禁忌症。
(四)术者应当由本院具有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术后应当制定合理的治疗与功能康复方案。
(五)实施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术前,应当由手术者或者第一助手用患者能理解的方式向其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充分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六)建立健全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七)医院应当使用卫生部规定的软件,在完成每例次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报送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
(八)具有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医师每年完成的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不少于20例。
(九)医院和医师每年要接受卫生部指定的评价机构或组织开展的,针对人工关节植入手术种类、数量和质量情况的技术评价,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病人生活质量、术后病人管理、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按规定收费。收取的所有费用应当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向患者出具发票。主动接受患者及其家属关于医疗费用的查询和监督。
二、培训
申请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医师应当在培训基地接受至少12个月的系统培训。
附:本规范实施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获得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资质
1、职业道德高尚,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2名以上本专业的主任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2、从事骨科临床工作10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近5年作为术者累计完成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50例以上,且未发生二级以上与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相关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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