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关于印发处方点评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04浏览:

各科室: 为了贯彻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用药安全,减少不合理用药,维护就医患者身心健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处方点评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处方点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由主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主任由医务科科长兼任,副主任由药剂科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技术管理功能,行使对医生合理用药进行考评的职责,按照医院制定的合理用药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

二、处方点评办法

(一)点评范围

我院已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

(二)点评内容

1、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标准》中的规定条款,标准见附件;

2、无指征使用药物;

3、指征改善后应该停药而未及时停药者;

4、违反联合用药原则;

5、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处方;

6、无依据、无指征超剂量使用药物。

(三)点评办法

1、门诊处方由药师每月检查汇总,写出点评意见,报医务科。

2、每周业务院长医疗质量查房时,药师要把用药的合理性、安全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纠正。

3、在实施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中,将用药的合理性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纠正。

4、在疑难、重危患者讨论会诊中,邀请药剂科参加,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四)对住院病历进行专项用药质控

1、质控原则:事前控制,过程维护,结果评价。

2、质控内容:

①病程记录中未记录或未说明理由的使用、更换或停止药物。

②药物选择不正确。

③无指征联合用药。

④超过药典和说明书适应症范围或用法用量。

⑤指征改善后应该停药而未及时停用药物。

⑥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未及时停药、未记录。

⑦围手术期预防性用药时间过长。

(五)点评方式

1、检查中对用药欠合理的医嘱、处方进行点评,及时向当事医生反馈结果,使其知晓问题所在,有利于以后自觉纠正。

2、建立处方点评登记公示制度。对有典型错误的、同类问题发生率较高的医嘱、处方进行点评,采取院周会、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全院通报。对连续多次有缺陷处方的人员,造成严重用药错误的,按《处方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吊销处方权。

3、每季度住院药品使用前10位的抗生素类、活血化瘀类,进行单品种数量、金额统计,凡波动大于30%,而无合理解释理由的,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采取减量或停用的措施。

4、对用药处方金额过大,缺乏用药指征,又无合理解释,连续3次排名全院前10名的医生,进行戒勉谈话,屡教不改者,直至吊销处方权。

5、对于用药合理性有争议的,可召集有关专业人员探讨,或在药学通讯上组织研讨,以促进学术交流,提高用药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

三、实现目标

通过处方点评制度,加大临床用药监管力度,强化医师合理用药意识,促进临床药学工作,自觉规范用药行为,形成合理用药的主流导向,保障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医院信誉,保证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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