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省级各有关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按照我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8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人员范围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当年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人单位须填写《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情况统计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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