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医保待遇变动信息

发布日期:2007-06-05浏览:

西安铁路局社保处对铁路局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行了调整,自2007年6月1日起调整如下:

一、增加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器官移植术后用药及门诊特检特治项目:

1、将髌骨骨折、锁骨骨折、窝囊肿、扭转痉挛、造血干细胞移植、肝移植列入住院病种目录。

2、将造血干细胞移植、心脏、肝、肺、胰腺等移植手术后门诊服用抗排斥药,参照肾移植术后门诊服用抗排斥药政策,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3、将宫腔镜检查列入门诊特检特治项目。

二、暂缓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凡例第(七)条,“《药品目录》内所有剂型标注为‘注射剂’药品,均不包括含有非溶媒药品且溶媒容积大于100ml的静脉输液剂型药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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