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信息

发布日期:2007-02-15浏览:

一、市医保信息

西安市医保中心对我院11、12月结算审查后意见反馈:

l、丁卡因胶浆(润滑止痛胶)为非医保用药,使用者应自费。

2、使用透明贴不能上机收费。

3、“避光输液”必须与需避光输液的药物同时上机。

4、严格按《住院病种目录》收治入院病人,同一病种必须间隔15日方可第二次入院。

1月西安市医保费用严重超定额,各科室应严格控制费用,否则不能清算部分将在科室收入中扣除。希望临床各科室按西安市医保中心的要求做好本科室工作。

二、铁路医保信息

l、使用谷光甘肽时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其为肝病辅助用药,肝病及化疗引起肝功能异常时方可使用。

2、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依倍)每人每月使用最大剂量不能超过10支。

3、除电子胃镜外,显微摄影术及图文报告不能收费。

4、出入院当日吸氧、监护应按实际小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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